【圆明网】陕西省咸阳市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强小侠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关押迫害致瘫痪,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五日遭枉判三年、勒索2000元。她被威胁不得上诉,否则罚款。
强小侠是宝鸡市扶风县南阳镇南阳村人,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她因照顾婆婆现居住在陕西咸阳秦都区南上召一民房内。强小侠一九九八年开始炼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一度中断修炼;身体出现状况,二零零零年八月本来要到医院手术治疗,因为付不起医药费放弃治疗回家。在当年中秋节后她恢复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得到康复。
强小侠二零一六年来到咸阳市后,因为和同修在咸阳彩虹小区集体学法而被咸阳彩虹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当时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未执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后,强小侠在咸阳市双照镇北上照村照顾婆婆时,因在邻近村向世人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曾被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双照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强小侠将一封讲明法轮功真相的劝善信件交给双照派出所所长。同日下午,双照镇派出所称有人举报近期发现有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怀疑是强小侠所为,出动四名警察、为首的叫王辉(电话:17309108517),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强小霞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资料,把她绑架到咸阳彩虹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强小侠被非法刑事拘留在咸阳市秦都看守所,期间身体左半身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后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医院并要求家人陪护。其丈夫对公安人员义正词严的说:“我妻子在家照顾年迈老人,身体好好的,现在被你们折磨成这样,还要我家里来照顾,你们还讲理吗?”
当时强小侠家里年迈的老人无人照料,时间不长就去世了。后因公安强行要家里接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强小侠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对强小侠非法开庭。公诉人是秦都区检察院的黄媛,法官是秦都区法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达了对强小侠诬判三年、罚款2000元的判决书,同时威胁家人不得上诉,如果上诉就罚款2000元。
秦都区检察院法官常保民电话:13309103012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